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月17日13时讯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毒产品违法行为,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和个人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安全有效,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璧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党员和执法人员于2月13日至2月16日,对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开展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成立了4个现场组、1个后勤保障与信息收集报送组。

为了做好此次肺炎疫情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各组组长由党员领导干部担任,领导带头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对现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培训。
此次新冠疫情消毒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包括辖区内所有超市、487家药房等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本次检查主要检查醇类消毒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消毒剂、湿巾、抗(抑)菌制剂,一是检查消毒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二是检测报告(有效成分浓度),三是检查是否有总队出具的《重庆市部分消毒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上市的材料接收回执》,四是检查产品有效期等。

此次采取分片区分组拉网式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消毒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上市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99号)的应封存下架处理;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其它违法行为的,各现场检查组移交公共卫生执法科依法立案进行查处。
为确保此次消毒产品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责任落到实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自身个人防护,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积极配合街镇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要抓住重点事项、重点环节进行督查,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此次消毒产品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96人次,车辆32台次。抽查了以药店、超市、便利店为主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687家,抽查了164个消毒产品,提出整改意见45条,责令经营单位整改39家,移送1件,协同调查1件,提供线索4件,正在立案查处1件。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供稿